close

繼上一篇提到我在三商美邦投資型保單贖回時的淨值日期不是以T+1的淨值日計算而變成T-1。經向公司提出申訴後,得到的回覆是公司計算方式完全沒問題,4月13日基金公司沒有公布淨值日,所以電腦會捉最接近的交易日,即4月9日,這就是公司的堅持與處理方式。電腦程式是由人所設計,設計不當還不認理虧,只想到自己方便其事,這不是一家口口聲聲說自己是誠信企業該有的處事態度。

在英文裡有一詞“common sense”,指的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或常理。我是4月10提出贖回,再怎麼強詞奪理都沒理由看4月9日的淨值,不是嗎?試想若你4月10日臨櫃辦理基金贖回,服務人員跟你說看下一個交易日的淨值,等到4月13日該人員查詢淨值時,發現基金公司沒有4月13日的淨值,這時該人員是會再等一天、還是回溯4月9日的淨值?依做事的常理,任何人都會等到下一個有淨值日的時候,也就是4月14日,這才是正確做事的道理,不是嗎?

B7DE5FC0-64EA-4858-A9F5-A28CB3198E52.jpeg

接到公司處理方式的回函後,我決定再次去函取消本次的贖回交易。買東西不符可以退貨,那贖回基金淨值說好的T+1呢?

公司這次連回函都沒有,只有承辦人員傳一個簡訊過來寫著:「本案已進入評議程序階段,請敬待評議中心做出決定。」

一個顯而易見的錯誤,一個依常理判斷就能處理的事情,卻要耗時多日,著實令人心煩,如果是你還會相信公司所說:「一句承諾、一生的朋友」這種堂而皇之的空話嗎!

p.s.:以上為個人經歷之記錄,提醒自己凡事要追根就底、實事求是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dia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