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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三商美邦人壽的淨值日之爭議,耗時三個月的等待,出來的結果卻未如人意。金評會的專家們在經過冗長的討論後認為三商美邦的做法並無不妥,所以給出申請人主張「無理由」的判決。

初看到這個判決結果時,說不難過是騙人的,從4月10日的交易日到9月底的判決出爐,我也一直在思考,明明是一件用常理判斷就能得知答案的事情,為什麼卻有如此不同的看法,真的是我的認知有問題嗎?

我不能理解的是4月10日提出申請,卻是看4月9日的淨值,只因申請的國外基金因放假無淨值產生,電腦系統的設定是「申請日」的「次一營業日」的淨值,若該基金當日無淨值,則往有淨值的「前一日」,即便這個淨值是在申請日的前一天,所以產生淨值回溯是被允許的。

如果有買過基金的人應該都知道淨值日通常是「T」或「T+1」,即申請當日淨值或次一日淨值。雖說保險公司的投資型保單,可以一次交易多檔基金,所以考量或有不同,但若能在保單合約內容更詳細說明,或是客服人員能更清楚自家的商品,可以給消費者正確的資訊,或許我就不會為此提出申訴了。

我之前投資時,就曾多次打電話詢問三商美邦人壽的電話客服淨值日的認定,確認過申請的流程,答覆都是看「次一日的淨值」,經由這次的事件我才知道「淨值日」是看三商美邦公司的上班日,正確來說是「次一營業日」,跟基金公司公布的淨值日不一定相關,而是以三商美邦電腦系統的設定為準。

既然明白了相關規定,那就照著遊戲規則走,只要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,淨值日就可以回溯,這樣對消費者來說不是大開方便之門嗎?在申請或贖回前就能知道要投資基金的淨值而能及時因應。

以我的案例來做說明,我是4月10號(星期五)申請贖回,4月10號及4月13日是國外「復活節」放假日,台灣4月13日是營業日,若我提前知道電腦系統的規定,我會參考4月10日投資標的的漲跌來決定是否要延後贖回;同樣的情況若改成申購呢?我在4月10號申購時即知道是看4月9號的淨值的話,而4月10號投資標的都看漲的情況下,不就一投資就看漲嗎?對投資者來說能未卜先知何樂而不為!

保險公司的做法連主管機關也認為無不妥,消費者就要更懂得善加利用,畢竟自己的權益自己要顧好啊!

若對判決的內容有興趣,等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」公告後,可以上官網「評議決定書查詢系統」查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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