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上一篇提到我在三商美邦投資型保單贖回時的淨值日期不是以T+1的淨值日計算而變成T-1。經向公司提出申訴後,得到的回覆是公司計算方式完全沒問題,4月13日基金公司沒有公布淨值日,所以電腦會捉最接近的交易日,即4月9日,這就是公司的堅持與處理方式。電腦程式是由人所設計,設計不當還不認理虧,只想到自己方便其事,這不是一家口口聲聲說自己是誠信企業該有的處事態度。
在英文裡有一詞“common sense”,指的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或常理。我是4月10提出贖回,再怎麼強詞奪理都沒理由看4月9日的淨值,不是嗎?試想若你4月10日臨櫃辦理基金贖回,服務人員跟你說看下一個交易日的淨值,等到4月13日該人員查詢淨值時,發現基金公司沒有4月13日的淨值,這時該人員是會再等一天、還是回溯4月9日的淨值?依做事的常理,任何人都會等到下一個有淨值日的時候,也就是4月14日,這才是正確做事的道理,不是嗎?